根据《关于公布新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名单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30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决定,批准我校附属医院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此次辽宁省共5个单位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我校附属医院名列其中。希望附属医院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工作,注重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加强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