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关林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率队来我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执法实地检查工作。
其间,召开座谈会,与来自全省部分中医药高校、企业、医院、社区(乡镇)卫生院(所)、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及名老中医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学校党委书记石岩同志代表学校汇报了我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取得的成绩,并就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议。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在贯彻中医药法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充分认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按照新发展阶段对中医药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明确我省中医药发展方向,把握总体思路,落实工作责任,齐心协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有效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传染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要充分挖掘我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研发能力, 在标准制定上实现新突破,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要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学科优势,强化师承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视队伍建设。中医药大学要找准定位,坚持建设双一流学校,并重视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健康辽宁建设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