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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发布2025年度立项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05-30 16:25:54

各单位:

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委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省委依法治省办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指导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法治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更高水平法治辽宁建设不断迈向纵深,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引。

二、课题设置

(一)课题类别。本次课题设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字数应不少于10000字,一般课题应不少于7000字。

(二)成果使用。本次课题成果将择优出版发表;形成法治建议供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参考,推动相关部门采纳落实。

省委依法治省办将根据申报情况,经筛选评审,确定最终入选课题及课题类别,并发布立项公告。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密结合辽宁实际,聚焦我省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回答和解决影响制约辽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重大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理论阐释体系完整、严谨周密;数据客观真实,经得起实践核验;具有原创性,不得抄袭。

(二)申报的课题题目可以从《省委依法治省办2025年度立项课题指南》(附件1)中直接选定,也可以参照《指南》中的课题题目内容自拟。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在规定时限内自筹经费开展研究,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申请结项鉴定。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

(四)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7人。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超过的,按不合格申报处理。

(五)正在主持其他单位或部门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的申请人,不得申请;立项后,发现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其他单位或部门课题的,撤销立项。

(六)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省委依法治省办立项课题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附件2(Word版)和汇总表(Excel版+PDF版盖章版)6月615时报送至邮箱kjcxzk@163.com,邮件注明“省委依法治省办课题+单位名称”,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至科技处1223办公室。

(七)如申报材料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应标注并通过涉密公文传输系统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31176902

邮箱:kjcxzk@163.com

附件

1.省委依法治省办2025年度立项课题指南

2.省委依法治省办立项课题申报表

3.省委依法治省办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