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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转发市科协《关于开展2025年沈阳海智工作站建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05-27 10:04:02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简称“海智计划”),贯彻落实“兴沈英才计划”要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产业园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开展技术项目合作等,现就2025年沈阳海智工作站建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沈阳市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在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产业园区等,遵守我国的法律,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申报单位已与海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科技团体等组织以及海智专家建立长期稳定双向的合作关系或合作项目(有2名以上相关产业领域海智专家牵头,每人参与工作站工作年均时间2个月以上),有一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科技创新资源,有明确的科技创新方向或成果转化任务,且定期举办招才引智、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

3.制定沈阳海智工作站相关工作规章制度及明确的工作任务,有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

4.有相对成熟的对外联系渠道和信息宣传推介平台。

二、报送材料

1.《沈阳海智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合作协议和进站协议

4.工作站相关制度清单及具体内容

5.进站专家介绍(每位专家不少于500字)及国(境)外工作证明

6.进站单位配套主要科研人员信息

7.项目合作计划和预期成果

8.三个以上优秀案例(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引进、国际合作项目等方面)

9.其他申报材料(包括建站单位概况、技术创新以及所获奖项、技术创新以及所获奖项、海外资源介绍、工作站发展规划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汇总表盖章报送至科技处1223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kjcxzk@163.com,邮件注明“海智工作站建站申报+单位名称”;

3.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9日。

四、审批程序

1.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科协申报,区县(市)科协负责接收申报材料、组织实地调研和初审,择优向市科协推荐;

2.市科协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市科协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下发建站批复并拨付建站经费。

五、经费标准

海智工作站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3年。自建站起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对获得优秀、良好的海智工作站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支持。所需资金按有关规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承担,市承担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列支。资金拨付按照《沈阳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程序》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31176902

邮箱:kjcxzk@163.com

附件

1.沈阳海智工作站申请表

2.沈阳海智工作站其他申报材料提纲

3.各区县(市)科协联系方式

4.沈阳海智工作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