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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转发关于征集优秀研究成果组建“沈阳智库丛书”资源库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5-04-23 08:17:3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推 动形成更多彰显沈阳特色的精品力作,更好地为沈阳经济社会高 质量发展贡献理论和智力支持,市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各地区各单 位征集优秀研究成果,组建“沈阳智库丛书”资源库,现转发《关于征集优秀研究成果组建“沈阳智库丛书”资源库的通知》(沈宣函〔2025〕44号)。

一、入库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为我市从事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人员,且为研究成果的著作权人,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存在抄袭和剽窃 行为等学术不端行为。

2.研究内容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 释、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沈阳振兴发展需要、科技融合创新 趋势、文化强市建设目标及沈阳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民族文化资源挖掘利用等领域的重要基础和现实问题,主题鲜明、逻辑严密、数据翔实、论证深入,具有原创性和较高的理论说服 力、实践指导意义。

3.成果形式为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的学术著作,并且尚未 出版,已基本完成(或完成率达到70%以上)书稿撰写工作。套 书按一个成果项目申报。

二、申报方式

请各地区各单位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前,将《“沈 阳智库丛书”资源库入库申报书》和申报汇总统计表电子版发送

至邮箱kjcxzk@163.com, 纸质版报送至122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1.入库成果将优先纳入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后期 资助项目和委托项目的立项考虑范围。

2. 已获评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或市委宣传部其他 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在征集范围内。入库成果后续如获评其他资助 项目或公开出版,请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告知市委宣传部,适 时从资源库中移除。

3.请各地区各单位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积极 挖掘和提报优秀研究项目,如无优秀研究成果本次可不予申报。

4.市委宣传部将定期下发续报通知、动态更新资源库,各地 区各单位后续如有优秀研究成果可按要求提报。

联系人: 科技处 刘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31176902

电子邮箱:kjcxzk@163.com

1. “沈阳智库丛书”资源库入库申报书

2. “沈阳智库丛书”资源库申报汇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