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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关于开展2024年度沈阳市共青团工作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4-11-28 09:10:13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沈阳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鼓励广大研究人员探索相关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切实增强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团市委联合市科协、市社科联开展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课题为市级课题,由团市委发布,共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课题四个课题类别。申请人只可选择一个课题类别进行申报,并在《沈阳市共青团工作2024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封皮上方代码框中勾选类别。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方向、目标和实际情况,有较深的理解和把握,能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

2.申报者需从《2024年度沈阳市共青团工作立项课题清单》中(附件1)选择1个申报;申报者(课题负责人)限为1人,且须真正承担课题组织和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总数(含课题组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请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凡国家、省、市已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报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课题的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4.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项。

5.对申报的研究课题,经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研究课题要聚焦沈阳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对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有咨政价值的研究成果,团市委可呈报上级并公开,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三、名额分配

我校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

四、课题支持及管理

1.此次申报拟设立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10项、青年课题10项、自筹课题10项,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000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2000元。重点课题为立项课题清单(附件1)中前三项,其他课题不作规定。通过中期评审的课题组,研究经费可视情况补充资助;中期评审未通过的课题组,不再拨付经费。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

2.团市委将与市科协、市社科联共同,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提出立项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3.严格立项课题过程管理,组织成立课题进度督察小组,定期了解掌握各课题组进展情况,对比预案进度,对研究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4.统一组织中期评审,课题组完成初步研究工作后,须形成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初稿,并参加中期评审,课题组根据中期评审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课题研究。

5.重点课题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15000字的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一般课题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青年课题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6000字的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结项成果经系统检测后,重复率不得超过20%。

6.团市委将与市科协、市社科联共同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向评审通过的课题组颁发结项证书,成果纳入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加分项目。

7.团市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未经团市委许可,课题组不得自行公开发布课题成果。

五、申报方式

1.各申报人根据《2024年度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共青团工作研究课题清单》(附件1)自拟题目,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恪守学术道德,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各单位于2024年11月28日15:00前将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的《2024年度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共青团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和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jcxzk@163.com,提报时要求压缩文件夹以“单位名称+研究课题”命名,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需保持一致。

联系人:科技处 刘楠 张学亮 024-31176902

附件:

1.2024年度沈阳市共青团工作立项课题清单

2.沈阳共青团工作立项课题申报书

3.2024年度沈阳市共青团工作立项课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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