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等子奖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4】16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华佗中医药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岐黄国际奖等子奖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条件
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提名渠道辽宁省中医药学会会员通过各分支机构上报。各分支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优秀人选(团队),并责成人选(团队)于完成单位进行统一公示(至少5天)。
三、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提名)书,所提交的推荐(提名)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二)请分支机构按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团队)遴选、书面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指:
1. 分支机构出具的推荐函原件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提名)人选(团队)如何产生、所在单位公示情况、人选(团队)数量以及所有候选人是否符合“注意事项”中所有申报要求(既往获奖人员名单可于“中华中医药学会”官网查询)等信息;
2. 推荐(提名)书原始件1套,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
3. 申报李时珍医药创新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的候选人还须提供基本情况介绍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为mp4,分辨率1920×1080,发送到指定邮箱(lntcmcg2020@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或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候选人(团队)。
(二)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华佗中医药奖获奖团队第一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获奖者两年内不得以第一完成人或团队负责人申报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和华佗中医药奖。
(三)同一人选(团队)不得同时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个人/团队奖)和同级同类性质的其它奖励。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个人/团队奖)和同级同类性质奖励的人选(团队)不得推荐。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候选人)参加评审(包括全部子奖项)。
(五)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6点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泽东 张妤 丛明
联系电话:024-31207015
电子信箱:lntcmcg2020@163.com
附件:
1.《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书》
2.《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华佗中医药奖推荐书》
3.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创新奖推荐表》
4.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岐黄国际奖提名书》
5.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
6. 辽宁省中医药学会申报通知
7. 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等子奖项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4】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