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理论创新,充分发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国内外学术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吸引国内外科研人才与重点实验室合作,开展高层次研究,取得高水平成果。重点实验室设立“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欢迎科研工作者踊跃申报。
《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同时发布。按照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2024年开放基金项目类型为一般项目,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9月19日16时截止。
二、申请材料填写及提交方式
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1);推荐信(附件2);2024年度开放基金信息表(附件3)。
《申请书》与佐证材料、推荐信形成一个文件;该文件同时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二者内容保持一致;电子版需Word和PDF两个版本,各1份。2024年度开放基金信息表仅需电子版,1份。
电子版:上述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中,以“开放基金+姓名+单位”命名,压缩发送至zyzxsys@163.com。
纸质版:上述材料除“封面页”“项目承诺书”外,其余页码双面打印,装订,1份。提交或邮寄到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收)邮编:110847,收件人:陈丽娟(13897996869)。
特别提示:
1. 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经主持人及参与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完整,否则不予接收。
2. 单位或合作单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18日12时前将完成人员签字及合作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请书提交至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后返回给申请人,再进行最后提交。
三、申请人事项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并以此为依据申报。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应为从事医学及其相关领域研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非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1名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推荐。申请人须能独立开展实验并完成课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项目。
3.已获资助的项目和申请人不再次资助。
4.申请人需有5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的经历,或3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CSCD或中文核心论文的经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书时,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研究期限2年。
2.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5万元/项。
3.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如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学术不端行为。
四、评审方式
评审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答辩的方式,单位所在地为沈阳的申请人线下答辩,其他申请人线上答辩。具体时间及事项形式审查完成后通知。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1.如有问题可联系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联系人:陈丽娟、王钰,联系电话:024-31207046,13897996869,18004014633。
2.后续通知敬请关注“辽宁中医药大学技术中心”微信公众号。

附件:
1.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指南
2.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
3.推荐信(模板)
4.2024年度开放基金信息表
2024年9月4日
中医脏象理论及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